村民起訴稱凌海一村部分土地被占用修機場
  錦州
  本報訊(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黨兆昱)原本是陸地的位置在規劃“地圖”中被標註成海洋,這導致之後在該地域修建飛機場時,村民沒有拿到任何補償款。
  面對當地政府這種“指陸為海”的做法,錦州凌海市哈達鋪村村民前往沈陽市沈河區法院起訴,要求遼寧省海洋與漁業廳公開《遼寧省海岸線修測成果》。
  上萬畝地修機場
  村民稱沒拿到占地補償
  12月9日,凌海市建業鄉哈達鋪村村民方華民(化名)跟其他21名村民一起來到沈陽,因為這一天是方華民去法院旁聽庭審的日子。
  方華民介紹了這起官司的起因,2013年4月,村東頭突然多出一條公路,起名為機場路。這段路之前被承包給了外地人,就在跟這些外地人聊天時,大家才知道修這條路政府是給補貼的。
  知道這個消息後,幾個村民代表來到鄉裡。
  因為村裡有一塊地開始修機場了,而修機場大概有上萬畝地,但是村民沒有拿到任何補償。原因是建業鄉鄉政府拿出的“地圖”中哈達鋪漁業專業隊自然村及其土地劃為海域,在詢問後,政府表示這個依據是《遼寧省海岸線修測成果》。
  於是,方華民和另外21個村民一起來到沈陽打官司,他表示這次代表的是村裡的470人。
  “這塊地是集體土地,是我們村的。抗戰的時候附近修了一個大壩,旁邊的都是陸地。這祖祖輩輩住下來,怎麼就變成海了呢?”方華民說。
  村裡區域是否都是陸地
  為庭審焦點問題
  法庭上,村民範彩平表示該村村民要求遼寧省海洋與漁業廳公開《遼寧省海岸線修測成果》,因為涉及到村民賠償。
  遼寧省海洋與漁業廳答辯人表示,《遼寧省海岸線修測成果》中的測繪數據是涉密數據,答辯人無權公開;另外,答辯人並非該信息公開的義務人,並無權自行公開該信息或相關數據。
 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第9條中規定: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,(一)涉及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;(二)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第6條規定:行政機關應當及時、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。
  因此,《遼寧省海岸線修測成果》屬於遼寧省海洋與漁業廳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,而原告的訴訟請求是符合法律規定的。
  在法庭上範彩平提供的資料中有《凌海市地圖》,在地圖中可以看到,哈達鋪村哈達鋪漁業專業隊自然村及海岸線都屬於陸地,並非海洋。
  但對於該地圖,遼寧省海洋與漁業廳代表表示質疑,認為實際測繪與公開發表的地圖不能一概而論,並不能證明該地域的實際情況。
  本案沒有當庭宣判。  (原標題:土地“被標成海” 村民未獲補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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