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廣州12月25日電 (索有為 馬遠斌 於飛)2012年元宵夜,廣州市天河區發生了一起“法國香水”禮物郵包變炸彈,收件人被炸至嚴重殘疾一案。廣東高院25日披露,該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,維持廣州中院一審判決,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凶手鄭銘東無期徒刑,鄭銘東和某快遞公司分別被判賠被害人80萬餘元、34萬餘元。
  2011年底,時年37歲的鄭銘東認為已有家室的李某珂破壞其與女友的關係,導致女友與其分手,李某珂還警告其不要再糾纏。在與女友溝通無效後,鄭決定進行報複。2012年1月,從事汽車維修、熟悉電路知識的鄭銘東準備了電線、鋼珠、電解液、鞭炮等物品,在廣州市番禺區化龍鎮複蘇路一齣租屋內製作出爆炸物,用紙盒包裝好,並調試成一拆封就爆炸的引爆模式。
  2012年2月6日(元宵節)上午9時許,鄭銘東從番禺區乘車到白雲區廣園中路某快遞公司收件點,用“王某鵬”的假名,以郵寄法國香水的名義交寄該爆炸物,並留下李某珂購車併進行日常保養的4S店電話以混淆視聽。快遞員搖了搖包裹,聽到液體晃動的聲音,便收了件。當天下午5時許,在電話徵得李某珂同意後,快遞員將“4S店的禮物”放在李位於天河區歷德雅舍的出租屋門口。晚8時許,李某珂在客廳拆封時,郵件發生爆炸,李的頭面部、雙手、胸腹部、右大腿等多處被炸傷。經法醫鑒定,李某珂雙眼盲目,面部形成疤痕,損傷程度已構成重傷;並評定為三級、五級傷殘各一項。寄出“香水”的第二天,鄭銘東照常上班,直到在網上看到李某收到炸彈後被炸致重傷的消息。2月8日凌晨兩點,警方在化龍鎮的出租屋將鄭銘東抓獲。
  郵包爆炸案隨後引發坊間對快遞包裹是否需要安檢的大討論。在騰訊網組織的一次網絡調查中,在參與投票的14034人中,只有1678人認為寄包裹時快遞公司會仔細檢查,僅占投票總數的12%。 2012年2月29日,國家郵政總局下發了《關於進一步加強快遞企業收寄驗視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快遞企業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,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寄遞渠道實施違法犯罪活動。如用戶拒絕開拆、拒絕驗視的,快遞企業不予收寄。落實不到位的企業將嚴肅處理,情節嚴重的將吊銷快遞經營許可證。
  2013年5月31日,廣州中院作出一審判決,鄭銘東因犯故意傷害罪,被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附帶民事訴訟方面,鄭銘東的故意傷害行為及某快遞公司的過失行為給李某珂造成傷害,應當賠償被害人114.6萬元。鄭銘東是造成本案損害結果的主要責任人,應承擔70%的賠償責任,約80萬元;某快遞公司未能盡到檢視義務,是造成本案損害結果的次要責任人,應承擔30%的賠償責任,約34萬元。
  一審宣判後,鄭銘東、被害人李某珂、快遞公司分別提起上訴。
  廣東高院經審理後認為,一審在刑事和附帶民事判決方面事實認定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適用法律正確,審判程序合法,遂作出維持一審判決的裁定。(完)  (原標題:“法國香水”郵包爆炸案終審宣判 凶手獲無期徒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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